顧名思義植物油肯定是一種生物燃油,而不是所謂的化工原料勾兌而成。因此,任何可以自己生產調配的燃料,都不可能稱之為植物油燃料。反之,那些作坊式生產的燃料都可以統稱為化工能源。
植物油燃料是由英國人帕特里克·達菲在1853年發現的,在20世紀70-80年代受**石油危機的影響,人們為了較少對化石能源的以來不斷的技術創新,并成功的應用要農機設備、工業生產以及制熱采暖的一種替代能源。目的是將有限的化石能源用于重要的、不可替換的重要領域或行業。迄今為止,植物油燃料都是新能源重要的組成部分。
植物油燃料是由動植物的油脂、脂肪、棕櫚油以及廢棄食用油、地溝油、潲水油中提煉分離出來的一種油脂能源。利用專業大型裝置經過酯化和酯交換后形成的一種高熱值的燃料,植物油燃料由16或18個碳鏈組成,每個分子鏈中含氧豐富,燃燒充分,不會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和生態的破壞。
植物油燃料閃點170℃以上、在常規環境中明火點不燃,化學穩定性高、非常適合于運輸和儲存。植物油燃料具有11000大卡級的熱值,非常適應于低轉速的農機設備和取暖燒火,不僅可以有效地降低生產成本,還可以很大限度的較少對人和環境的影響。
另外,植物油燃料確實具有明火點不燃特點,還具有不能作坊式生產、調配完全區別于醇基燃料的顯著特征。因此,這也是近兩年來液化氣、醇基燃料用戶轉而使用植物油燃料的重要原因。